6月8日,從山西省煤炭工業(yè)廳獲悉,山西省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將于6月20日前將本行政區(qū)、本企業(yè)所屬煤礦企業(yè)掛牌情況報省煤炭廳備案?!睹旱V安全生產(chǎn)掛牌責任制實施方案》規(guī)定,市長、縣(市、區(qū))長是本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(除同煤集團、焦煤集團、陽煤集團、潞安集團、晉煤集團等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外)的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政府掛牌責任人,副市長、市長助理、副縣(市、區(qū))長、縣(市、區(qū))長助理是其他瓦斯礦井的政府掛牌責任人。其中明確由市級監(jiān)管的,縣級不再掛牌。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煤炭局局長是本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(除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外)的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部門掛牌責任人,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煤炭局副局長是其他瓦斯礦井的部門掛牌責任人。其中明確由市級監(jiān)管的,縣級不再掛牌。省煤炭廳班子成員是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的掛牌責任人。另,所有掛牌責任人要定期對所掛牌礦井進行安全檢查,以確保做好安全生產(chǎn)工作。
其中,煤炭集團公司的公司掛牌責任人,每月至少要到1個掛牌礦井下井檢查指導(dǎo)1次。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的政府掛牌責任人,每月至少要到1個掛牌礦井下井檢查指導(dǎo)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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