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2011年全國范圍內實施原油、天然氣資源稅由“從量計征”到“從價計征”改革之后,煤炭資源稅改革成為下階段主攻的目標。
從價計征,即按照應納稅資源產(chǎn)品的銷售收入乘以規(guī)定的比例稅率計征。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,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的試點方案已經(jīng)成型,有關決策部門正在進行審核,若順利通過,有望于今年四季度展開試點。根據(jù)此前各方討論提及的名單,第一批試點范圍可能包括河南、新疆、內蒙古等省區(qū)。煤炭資源大省山西,會否出現(xiàn)在首批試點名單上,目前尚有分歧,可能暫緩。
據(jù)參與試點方案設計初期討論的人士介紹,目前在從量計征模式下,每噸焦煤需繳納資源稅8元,其他煤炭的稅額標準根據(jù)省份的不同略有差異,從每噸2元至4元不等,每年的征收總額不過100多億元。
|